下列有關內部審核的敘述,何者正確?
(A)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 告該機關主管長官與其主管機關之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B)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行為,如由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或口頭聲明異議;如不 被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C)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 之執行
(D)會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有關法令辦理;非因故意或疏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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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33), C(331), D(74), E(0) #364635

詳解 (共 5 筆)

#1060207

A報告機關主管長官

B書面

D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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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822
第 103 條
會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有關法令辦理;非因違法失職或重大
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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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306
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
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對外之收款收據,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者,不生效
力。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報經該管主計機關核准,另定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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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820
第 99 條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
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
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
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
帶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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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821
第 100 條
各機關會計人員對於財物之訂購或款項之預付,經查核與預算所定用途及
計畫進度相合者,應為預算之保留。關係經費負擔或收入一切契約,及大
宗動產、不動產之買賣契約,非經會計人員事前審核簽名或蓋章,不生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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