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在我國之外國人申請歸化及永久居留之敘述,何者錯誤? (A)外國人申請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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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GRACE 大三下 (2020/06/28)
法規名稱:國籍法(A:3、4、5)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 第 3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