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教育法 第五條
幼稚園之設立應符合左列標準: 一、園址適當且確保安全。 二、園長及教師符合規定資格。 三、私立者應寬籌基金,其資產及經費來源,足供設園及發展之需要。 四、園舍、面積、保健、衛生、遊戲、工作、教學等設備符合幼稚園設備 標準;其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下列有關幼稚園相關法令的敘述,何者正確?(A)師資培育法規範教師的權利與義務,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