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民用航空公司組織之敘述,何者有誤?
(A)無限公司之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B)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逾百分之七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代表公司之董事為中華民國國民
(C)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D)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總數逾百分之五十其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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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556), C(22), D(96), E(0) #382173
統計: A(19), B(556), C(22), D(96), E(0) #382173
詳解 (共 3 筆)
#502573
民用航空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月4日 第49條(法人組織之民航運輸業)
民用航空運輸業應為公司組織,並應合於下列規定:
一、無限公司之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代表公司之董事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總數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者,其股票應記名。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月4日 第49條(法人組織之民航運輸業)
民用航空運輸業應為公司組織,並應合於下列規定:
一、無限公司之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代表公司之董事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總數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其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者,其股票應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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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768
這種題目就是鑽研小細節,我覺得單獨考法規才有可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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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40
有人可解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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