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訴願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決定不受「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拘束
(B)訴願決定書必須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全體委員署名
(C)提起行政訴訟中之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之訴前,原則上應先提起訴願
(D)我國現行訴願制度中並無「不同意見書」之明文依據
統計: A(1015), B(378), C(42), D(227), E(106) #250815
詳解 (共 10 筆)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A)訴願決定亦受到「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
(B)訴願決定書應由決定機關之首長署名
答案為AB皆錯~~~~~考選部該卷該題所給的標準答案為A,應改為AB才對
參考以下類似題
BC
19 下列有關「訴願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決定亦受到「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
(B)訴願法並未容許訴願管轄機關作成與行政訴訟法第198 條「情況判決」類似之「情況決定」
(C)訴願決定書應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全體委員署名
(D)若有訴願委員不同意訴願決定之內容,現行訴願相關法令並無提出「不同意見書」之依據
第 89 條 訴願決定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 訴願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 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管理 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二 有法定代理人或訴願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 分證明文件字號。 三 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四 決定機關及其首長。 五 年、月、日。
對呀,這題B選項也是錯的呀,這題選項也要變E(A、B均給分)才對吧!?
| 第 28 條 | 訴願會承辦人員,應按訴願會審議訴願事件所為決議,依本法第八十九條 第一項規定,製作決定書原本,層送本機關長官依其權責判行作成正本, 於決定後十五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 決定書以本機關名義行之,除載明決定機關及其首長外並應列入訴願會 主任委員參與決議之委員姓名。 決定書正本內容與原本不符者,除主文外,得更正之。 |
下列有關「訴願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決定亦受到「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
(B)訴願法並未容許訴願管轄機關作成與行政訴訟法第198 條「情況判決」類似之「情況決定」
(C)訴願決定書應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全體委員署名
(D)若有訴願委員不同意訴願決定之內容,現行訴願相關法令並無提出「不同意見書」之依據
答案是 BC吧
訴願決定書必須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全體委員署名
請問出處在?
沒有E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