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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A)有配偶之甲教唆乙與丙重婚,甲、乙、丙為重婚罪之共同正犯
(B)未婚之甲幫助乙與丙重婚,甲雖無婚姻身分,仍然可以成立幫助重婚罪
(C)沒有公務員身分之甲與公務員乙共同違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圖利罪,甲雖可成立公務員圖利罪,但因甲沒有公務員身分,必須減輕
(D)以特定身分為犯罪要件的犯罪類型,學理上稱為「不純正作為犯」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11/20)
(C)是.....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JHIHZUN WU 大三上 (2019/07/29)

我跟5F有相同疑惑

9F
kiju0319 高二上 (2021/09/07)

我的想法是(A)(B)因為重婚的不是甲,重婚的是乙丙。對向犯應該是指乙丙兩人重婚。
(C)「得」減輕

(D)應該是純正身分犯


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1項):要有那個身分才會成立犯罪 ex. 瀆職要有公務員身分才成立,非公務員得減輕其刑

不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2項):有沒有那個身分只差在罰得重不重而已 ex. 生母殺嬰罪 如果是生父生母一起殺嬰 生父成立殺人罪

10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25)

15.父母同意其子女重婚,並為主婚,則該父母之罪責:

(D)重婚罪之幫助犯


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B)未婚之甲幫助乙與丙重婚,甲仍然可以成立幫助重婚罪

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A)有配偶之甲教唆乙與丙重婚,甲、乙、丙為重婚罪之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