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5F有相同疑惑
我的想法是(A)(B)因為重婚的不是甲,重婚的是乙丙。對向犯應該是指乙丙兩人重婚。(C)「得」減輕
(D)應該是純正身分犯
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1項):要有那個身分才會成立犯罪 ex. 瀆職要有公務員身分才成立,非公務員得減輕其刑
不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2項):有沒有那個身分只差在罰得重不重而已 ex. 生母殺嬰罪 如果是生父生母一起殺嬰 生父成立殺人罪
15.父母同意其子女重婚,並為主婚,則該父母之罪責:(D)重婚罪之幫助犯
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B)未婚之甲幫助乙與丙重婚,甲仍然可以成立幫助重婚罪
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A)有配偶之甲教唆乙與丙重婚,甲、乙、丙為重婚罪之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