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行政處分發生之法律效果皆屬於公法上之法律效果(X;婚姻登記之確認處分屬私法效果)
(B)行政處分皆屬於單方之行政行為(O)
(C)行政處分之相對人皆應特定(X;一般處分非特定相對人,但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例:交警指揮交通事件,對一定範圍內汽機車、行人做行政處分)
(D)行政處分皆應由公法人之行政機關作出(X;可委託個人或民間團體)
行政程序法92: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例如:去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去地政事務所登記土地所有權
戶籍法第4、9、26、33...等就有關於結婚登記的條文依據戶籍法(公法)登記完就發生法律效果,但雙方成為夫妻是屬於私法(民法婚姻)效果
同理,土地登記也是透過土地法(公法)產生土地所有權變更的私法效果
因此,依據公法做出的行政處分,法律效果不限於公法,私法也可以
下列關於行政處分概念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處分發生之法律效果皆屬於公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