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起訴-一般4000簡易2000(按件徵收)
上訴-加收1/2(6000/3000)
再審-依層級徵收
聲請或聲明-原則不收
例外1000
(參加訴訟或駁回/回復原狀/停止執行或撤銷/起訴前保全證據/重審/假扣押假處分或其撤銷)
應先預繳->未繳限期繳->不繳駁回
裁判費或其他(敗訴人負擔)
撤銷訴訟或公益訴訟(被告機關負擔)
下列關於行政訴訟裁判費之徵收,何者錯誤?(A)抗告,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