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何者不是民國94年國大修憲的結果: (A)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需經立法院同意..-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hia Chen Chu 高二下 (2012/11/20)
第四次修憲(1997年)重點:1.總統可逕行任命行政院院長,不須立法院同意。2.立法院可以對行政院院長行使不信任投票。3.總統可在立法院倒閣後被動解散立法院。4.彈劾總統的提案權從監察院移到立法院。第七次修憲.....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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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想快點上岸 小六上 (2019/10/11)
七次修憲重點 1. 政黨名單、自由地區、國安三法合法化(釋字342:議會自律原則→合憲) 2. 除監(僅想彈劾權)、同意權歸國大、憲法法庭(大法官組成) 3. 總統直選(85年李登輝)、限縮行首副署權 4. 不信任與解散國會制度(變成混合制)、行首任命方式改變(權力移轉,總統變成行首負責的對象→總統為實質行首 5. 國大延任案(釋字499:不記名投票違反正當程序和公開透明原則違憲、憲章原則儘管立法機關亦不可變更) 6. 國大虛級化 7. 廢除國大(職權轉交立院)、立委選制改變(單記不可讓渡→混合並立制)、公投入憲(由公民複決憲法修正及領土變更案)、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