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哪一個是Hill 所指的,適於探索階段的自我表露(self-disclosure)?
(A)策略性自我表露
(B)洞察性自我表露
(C)相似性自我表露
(D)立即性自我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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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140), C(265), D(45), E(0) #423582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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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與O’Brien的三階段助人模式—

(1)探索階段技巧:同理並反映當事人的生涯故事及生命主題(當事人中心)

(2)洞察階段技巧:提供當事人對故事經驗及不確定性的洞察(精神分析)

(3)發展行動計劃:讓當事人有機會練習決定策略(行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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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探索階段的自我表露有三種
1.相似性的表露:諮商師表達認同和再保證
2.訊息的表露:諮商師個人訊息的揭露
3.感覺的表露:諮商師為個案示範他們可能會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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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索階段

(一)建立支持與發展助人關係

(二)鼓勵案主說故事

(三)鼓勵案主探索想法與感覺

(四)催化感覺的激起

(五)從案主的觀點瞭解案主


二、洞察階段

(一)與案主一起建構新的洞察

(二)鼓勵案主決定其在想法、感覺、行動上所扮演的角色

(三)與案主討論助人關係的課題(例如:依附、誤解等)


三、行動階段

(一)鼓勵案主探索可行的行為

(二)協助案主決定行動

(三)催化行動技巧的發展

(四)對案主嘗試所做的改變給予回饋

(五)協助案主評估改變,並共同修正行動計畫

一、探索階段Rogers的案主中心及其Rogers的學派

(一)人性本善

(二)人有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的可能

(三)在同理(empathy)、尊重(respect)、真誠(genuine)及無條件積極性持(unconditional positive support)的情況下,案主便能樂納自己,進而能信賴自己內在經驗,因而能有成長與具有生長性。

Rogers相信人們天生是善的,只不過他們用取悅他人的方式,而不是順從於他們自己內在經驗的方式而行,所以無法發揮他們的潛能。他相信如果助人者完全接納個案,傳遞同理、尊重、和真誠,個案能夠接納他們自己。

二、洞察階段Freud的精神分析理論

(一)精神分析與人際關係理論為基礎

洞察階段主要從心理分析和人際關係理論獲得相關知識,特別是Freud、Erikson、Mahler、Bowlby、Kohut和Greenson。

(二)早年發展(尤其強調依附與個體化)

我們的模式中有著心理分析論的重要概念,我們強調早年發展是人格形成的基礎。個案也要瞭解是何種因素讓他們仍然沿用其防衛和不適應性行為模式,所以說改變的要素在獲得有關行為模式起源和延續的洞察。

(三)心理防衛機轉

(四)過去人際關係的檢驗與助人關係的立即檢驗與運用

在洞察階段,人際關係理論形成改善人際關係的推力,藉由瞭解人與之間的互動方式,個人可以發展出新的、更具適應性的人際相處模式

三、行動階段:行為與認知理論

(一)行為與認知理論的行為理論

行動階段的理論基礎在於行為認知的行為理論,特別是B.F.Skinner、Wolpe、Lazurus、Bandura、Ellis和Beck。這些理論學家認為行(包括想法)是透過學習原則(例如增強、懲罰、塑造、類化、削弱、模仿、思想中介行為得,所以也同樣可以這些學習原則改變過來

(二)行為與認知理論的認知理論

行為是透過學習原則(增強、懲罰、塑造、類化、消弱、模仿、思考中介行為)習得的,所以也可以因此而改變。

(三)助人行為和認知原則的應用,以幫助案主對目前的行為作評估,教導型新為,增強其改變,協助其修改無效的行動計畫.

伍、助人者三階段模式的要素:

一、同理的合作(Empathic collaboration)

(一)同理心

1.同理心:從認知層次(什麼、什麼)與情感層次(感覺什麼)à瞭解個案

2.不加判斷、真誠關心的態度

3.對個案及其思考及決定的深度尊重

4.鼓勵個案探索其問題、獲得洞察及做改變

(二)合作

以案主為中心協助案主為他們的問題作決定、做改變;整個助人歷程是合作的,其中,助人者充當個案的導師或教練,以面對和處理問題;助人者並不是告訴個案該如何過日子的專家。這個模式是個案中心的,幫助個案去為他們自己的問題解決做出決定。

(三)同理的合作端賴助人者有效運用助人技巧(口語與非口欲)的結果

同理的合作是所有三個階段的主要特色,所以值得在這裡一提。助人者需要盡可能的去瞭解他們的個案,而且要知道我們不可能完全瞭解另一個人。

雖然有時候助人者和他們的個案一樣有相同的感覺,但是助人者要瞭解,痛苦、生氣、挫折、愉快、及其他情緒,是個案的而不是助人者的情緒,才能做到同理。

(四)助人者經由了解、自我覺察、真誠、支持與尊重、共同工作等過程,再加上案主的適配度,則有可能達到此目標

(五)主人者需體會到個人的有限性。

有個很好的隱喻,用來比喻教導一個人捕魚,或餵他魚吃:給一個人一條魚只能餵飽他一餐,而教導他如何捕魚卻可以讓這個人吃一輩子。

雖然同理與合作是助人歷程中的兩大重要要素,但是這兩個不是直接可被教導的特殊技巧,他們無寧說是成功的運用助人技巧的結果,同時也是一種助人者對個案的感覺的反映

二、文化

(一)何謂文化

文化被界定在歷史的某一個特定的時空中,由某一群人所塑造出來的風俗習慣、價值觀、態度、信仰、特質和行為模式。文化包括種族、性別、年齡、意識型態、宗教、社會地位、性取向、職業和飲食習慣等。團體內的差異甚至會多過團體間的差異。對遷移到另一個不同文化的人而言,文化適應(enculturation)和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是必須仔細考慮的關鍵因素

(二)助人者在文化議題中的考量:

1.案主所處的文化團體所共有的經驗、特質與需求

2.案主本身的經驗、特質與需求

3.基本的人類需求

在助人過程中,助人者必須注意到文化差異:

(1)個案所處文化團體所共有的經驗、特質與需求。

(2)個案本身的 經驗、特色與需求。

(3)基本人類需求(棲身之處、食物和尊嚴)

雖然對於文化特色的瞭解可以提供一些背景、脈絡,但助人依舊要由個體中學習個體

(三)助人者需從個體中學習個體

(四)助人者在三階段需對案煮的文化有不同的體認、運用與避免將個人的文化價值觀強加於案主本身。案主自決乃是助人專業中的基本倫理。

從這些文化概念與助人三階段的關係來看,當助人者在協助個案探索他們感覺時,助人者必需注意到文化的爭議;在洞察與行動階段,助人者必須注意到不是所有個案都會注重洞察與行動,並不要強加自己的價值觀在個案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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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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