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者於不同語文的作品中使用不同語文的名字,在擇定適用於各語文之名字為標目後,應以何種方式加以連結?
(A)分析款目
(B)參照款目
(C)劃一題名
(D)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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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350), C(216), D(6), E(0) #306882
統計: A(5), B(350), C(216), D(6), E(0) #306882
詳解 (共 1 筆)
#1233486
【中國編目規則】
22.1.7.2 中國作者於不同語文之作品中,使用不同語文之名字,則依作品之語文及 22.1.1 至 22.1.4 之規定,擇適用於各語文之名字為標目,並立參照款目連結之。
例:
1. 麥麟屏
另立 Chan, Lois Mai 「參見」款目互見之。
2. 張系國
另立 Chang,S.K.(Shi Kuo) 「參見」款目互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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