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核准某甲設立收費停車場,但又以附款規定,甲應提供10 個停車位供鄰近居民免費停車之機會,請問此一附款之性質為何?
(A)期限
(B)條件
(C)負擔
(D)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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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05), C(915), D(16), E(0) #324068
統計: A(3), B(105), C(915), D(16), E(0) #324068
詳解 (共 2 筆)
#1332513
就負擔而言,其乃是屬於獨立形成之行政處分,
但僅是依附在該授益處分之上。
例如:准許外國人居留,但不得在台就業之限制。
其准許外國人居留本已是對該外國人之授益處分,
然卻後面又增添了不得在台就業之負擔處分。
若該外國人不服,可針對該負擔處分進行行政爭訟。
但僅是依附在該授益處分之上。
例如:准許外國人居留,但不得在台就業之限制。
其准許外國人居留本已是對該外國人之授益處分,
然卻後面又增添了不得在台就業之負擔處分。
若該外國人不服,可針對該負擔處分進行行政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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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514
就附條件與負擔的區別實益,
條件附款乃是『該事之結果成立,才得已實現或終止』,
(1)開工廠須加裝消防設備,才可以開工廠,
其授益處分必須要先加裝消防設備,
才可給予開工廠之行政處分,
此為附停止條件之行政處分案例。
(2)徵外勞來台工作,當工作已達80%的時候,
就必須遣送外勞回國,該授益處分即為終止。
(此乃保障台灣人民之就業機會)
條件附款乃是『該事之結果成立,才得已實現或終止』,
(1)開工廠須加裝消防設備,才可以開工廠,
其授益處分必須要先加裝消防設備,
才可給予開工廠之行政處分,
此為附停止條件之行政處分案例。
(2)徵外勞來台工作,當工作已達80%的時候,
就必須遣送外勞回國,該授益處分即為終止。
(此乃保障台灣人民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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