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法第 2 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 主張分裂國土。」依司法院釋字第 644 號解釋,是否合乎憲法保障人民自由 權利之意旨?
(A)符合,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或主張,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B)符合,人民雖有組成人民團體之權利,法律本得於必要範圍內予以合理限 制
(C)不符合,此無異容許主管機關就政治性言論,進行事前審查,違反言論自 由保障
(D)不符合,集會結社自由屬人民政治自由,受憲法絕對保障,不得以法律限 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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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67), C(272), D(29), E(1) #155319

詳解 (共 6 筆)

#3026478
其實一個重點 不管是誰集會或是結社主張共...
(共 33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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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772

人民團體法第2條已刪除。

可參考集會遊行法 4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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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5
只有三個選項真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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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85

共有四個選項

(A)符合,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或主張,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

(B)符合,人民雖有組成人民團體之權利,法律本得於必要範圍內予以合理限制

(C)不符合,此無異容許主管機關就政治性言論,進行事前審查,違反言論自由保障 

(D)不符合,集會結社自由屬人民政治自由,受憲法絕對保障,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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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429
Ya-Ting Chang 你好   請問   那集會遊行法第4條就沒有違憲的問題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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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49
是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 主張分裂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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