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 第 1 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
人民對於行政機關之下列何種行為,得提起訴願? (A)行政契約(B)行政處分(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