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種程序中,在行政程序法上關於舉行聽證,並無明文規定者為何?
(A)作成行政處分程序
(B)訂定法規命令程序
(C)確定行政計畫程序
(D)締結行政契約程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9), B(172), C(358), D(2663), E(0) #148529
統計: A(419), B(172), C(358), D(2663), E(0) #148529
詳解 (共 9 筆)
#1087347
※締結行政契約程序不需要舉行聽證※
10
0
#1085677
(A)第107條
(B)第155條
(C)第164條
(B)第155條
(C)第164條
7
0
#1012557
陳述意見:ex.警察開你單前要讓你表示意見,聽完斟酌衡量後才能決定開單罰多少.
聽證:就是一般大眾所稱公聽會
聽證:就是一般大眾所稱公聽會
5
1
#561985
2F應該跟我一樣把行程法第138條內容記錯了XD
| 第 138 條 |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 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
4
10
#286480
3
19
#381651
D選項 行政契約不需要聽證招標嘛?@@?
2
0
#827728
以下有何差異?
1.陳述意見
2.舉行聽證
1
0
#382939
不管是行政程序法或是政府採購法都沒有提到招標喔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