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規定,需要多少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才..-阿摩線上測驗
3F Lin Pj 高三下 (2014/12/31)
補充 衛生福利部於103年10月30日公布最新之「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其中第二條有關每六年各類繼續教育課程已做部分之修訂,除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更新所需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已從原「180點」下修為「150點」外,另,考量倫理與品質仍為社會工作師執業過程中重要之工作專業,故「專業倫理」及「專業品質」兩項課程積分亦從「合計至少應達十八點,超過十八點者,以十八點計」修訂為「合計至少應達十八點」,取消上限之規定。 |
4F Yiwen 高一下 (2017/04/25)
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第14條 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每次展延期限為六年。 專科社會工作師於證書有效期限內,實際從事專科社會工作二年以上,並參加下列各款繼續教育課程,其積分合計達一百五十點以上者,得申請展延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效期限,其中第三款及第四款合計至少應達二十一點: 一、專業知能。 二、專業法規。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品質。 專科社會工作師依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相關規定取得之積分,得與第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採認。但第二項各款之繼續教育課程,於該專科社會工作領域積分至少應達六十點。 A選項應改為150點以上 |
5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