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規定,其他重要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中華民國國旗國徽法為其他重要事項
(B) 法院組織法為其他重要事項有爭議
(C) 其他重要事項有爭議由行政院認定
(D) 學理上稱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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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9), B(462), C(176), D(928), E(0) #239751
統計: A(1059), B(462), C(176), D(928), E(0) #239751
詳解 (共 6 筆)
#220605
其他重要事項應以法律定之者:國旗國徽事項、公文程式事項、宣示事項,而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公文程式條例、宣示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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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85
A. 中華民國國旗國徽法為其他重要事項 --形式意義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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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學理上稱法律位階 --法律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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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684
(A)中華民國國旗國徽法為其他重要事項
(B)法院組織法為其他重要事項有爭議 - 『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所以是當然的,沒有爭議
(C)其他重要事項有爭議由行政院認定 - 由立法院決定是否重要
(D)學理上稱法律位階 - 法律位階不是這個意思吧
個人淺見還請多指教~
個人淺見還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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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756
請問如果重要事項有爭議是由哪個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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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683
由立法院決定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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