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信託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公告辦法規定,有關應公告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託目的
(B)受託人之名稱、住址及負責人
(C)信託財產之種類、數量
(D)信託收益計算、分配之對象、時期及方法


答案:B
難度: 簡單
1F
李雅筑 國一下 (2016/09/07)
(B)委託人之名稱、住址
2F
李菲菲 高三下 (2020/05/20)

第 19 條

信託契約之訂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姓名、名稱及住所。

二、信託目的。

三、信託財產之種類、名稱、數量及價額。

四、信託存續期間。

五、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

六、信託收益計算、分配之時期及方法。

七、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歸屬及交付方式。

八、受託人之責任。

九、受託人之報酬標準、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十、各項費用之負擔及其支付方法。

十一、信託契約之變更、解除及終止之事由。

十二、簽訂契約之日期。

十三、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信託業應依照信託契約之約定及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向委託人、受益人

作定期會計報告,如約定設有信託監察人者,亦應向信託監察人報告。


3F
大象 高三上 (2020/06/08)

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公告辦法 第 3 條

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信託業應於契約訂定後十日內,將下

列各款事項於其所在地之報紙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並函報政黨
或其他政治團體之主管機關備查及副知主管機關:
一、委託人名稱住所(B)
二、信託目的。(A)
三、信託財產之種類、數量。(C)
四、信託收益計算、分配之對象、時期及方法。(D)
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歸屬。
六、簽訂契約之日期及存續期間。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依信託業辦理政黨政治團體財產信託公告辦法規定,有關應公告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