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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對其所為行政處分表示不服時,應以下列那一種程序進行救濟?
(A)復審
(B)申訴
(C)訴願
(D)陳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Jeff Pan 高一上 (2012/04/22)
第二十五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Inspiration 大一下 (2017/02/28)

2F的說法套用到本題變成要選申訴不是覆審,還很多人按讚...

11F
Zhiquan Kao 大四下 (2019/01/08)

題目只提到行政處分原則上選復審(向保訓會)(依保障法§25),但未涉及改變公務人員身份或影響財產權益的行政處分就選申訴。例如:題目明講“受服務機關記一大過的行政處分”,其救濟方式為申訴(向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

12F
Poryu Huang 幼兒園下 (2020/10/09)

復審與申訴之定義:

        1. 復審: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

        2. 申訴:依同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再申訴。」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對其所為行政處分表示不服時,應以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