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設立後之性質為何?
(A) 社團法人  
(B) 財團法人  
(C) 公益法人  
(D) 非法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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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78), B(499), C(8), D(126), E(0) #315950

詳解 (共 10 筆)

#239622
第一條(公司之定義)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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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849

財團法人-以財產為結合的法人 須以公益為目的

               財團法人若解散剩餘財產不得分配 必須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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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20
「財團法人」一般是指”基金會”而言,其設立和運作均是以”基金”為基礎,而設有董事會負責決策,以董事長為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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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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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537
民法

第 44 條
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 依其章程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但以公益為目的之法人解散時,其賸餘 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 如無前項法律或章程之規定或總會之決議時,其賸餘財產歸屬於法人住所 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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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727
.    初級團體與次級團體比較,前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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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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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19

第一條(公司之定義)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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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94
9F答案是c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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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271
又錯...=  =|||每次看到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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