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第388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登記之申請,認為有違反本法或不合法定程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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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悅悅 大一上 (2018/08/27)
選項(B)可參考此函釋 公司登記事項採形式審查 主旨:關於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登記事項之審查疑義乙案,本院意見如說明。 說明:旨揭問題經最高法院96年6月12日第五次刑事庭會議決定如下: 修正前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之設立、變更或解散之登記或其他處理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委託地方主管機關審核之。該條文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為「公司申請設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於九十一年三月六日訂定「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於第二條規定「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或合併、分割、增減實收資本額等變更登記,除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庫藏股減資外,應檢送設立、合併、分...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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