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遇有歇業或轉讓之情事時,得對勞工為如何之處置?
(A)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B)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C)暫時停工但須給付半數工資
(D)發給退休金後暫時停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87), B(22), C(45), D(7), E(0) #196291

詳解 (共 1 筆)

#201475
第   11    條(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