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3 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
集之。
前項推動委員會三分之二之委員席次,由原住民族各族按人口比例分配;
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何人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