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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原住民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規定,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人員之總 額,應有多少以上為原住民?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答案:B
難度: 適中
1F
Walis Wadan 大二上 (2013/08/15)
穩~  
2F
大二下 (2013/09/09)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五條

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
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
一、約僱人員。
二、駐衛警察。
三、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
四、收費管理員。
五、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
前項各款人員,經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列為出缺不補
者,各該人員不予列入前項總額計算之。
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須具公務人
員任用資格者,其進用原住民人數應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百分之二,並應
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公務人員
出缺後,再行進用。
本法所稱原住民地區,指原住民族傳統居住,具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
化特色,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地區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規定,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