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四六一號之意旨,下列何種人士不得拒絕應邀到立法院委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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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pik Chen 高三上 (2012/05/19)
釋字第 461 號 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 得向行政院院長(行政院提出關於國防事務方面之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及國防部部長(國防事務)質詢之。 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 →參謀總長不用受質詢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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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9/03/22)
回樓上,樓樓上貼的就是461,他提的疑問其實沒錯,題目出得不好,改成「原則上不得拒絕」較好。 釋字461解釋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質詢之。至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 查看完整內容 |
7F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 大三下 (2021/08/02)
直接研究釋字內容 >> J 461 → 釋字第461號【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理由書內容節錄) 【理由書內容節錄】 憲法第六十七條又規定:「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增修條文就此未加修改。是憲法雖迭經增修,其本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並無變更;而憲法所設計之權力分立、平等相維之原則復仍維持不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前述職權,其所設之各種委員會自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藉其答覆時所說明之事實,或發表之意見而明瞭相關議案涉及之事項。抑有進者,立法委員對於不明瞭之事項,尚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