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以意圖得利之一方為處..-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林心樺 高三下 (2012/07/04)
江宜樺:法律無空窗期娼嫖皆罰 2011-11-07新聞速報【中央社】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生效後,除性交易專區外,警方查獲性交易「娼嫖皆罰」。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新法實施前3個月內將加強宣導,若有違法該罰就罰,法律無空窗期。 立法院4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總統當日公布施行,新法上路第一天,媒體報導,苗栗某重劃區儼然是「撿現成」的性專區,地方執法情況卻掛零。 江宜樺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附屬單位預算、信託基金預算案報告前受訪表示,法律沒有空窗期,無所謂碰到實際案子不去取締、裁罰,但會比較著重宣導的精神,碰到情節輕微可減輕其刑。 他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會依法執行「該裁罰還是要裁罰」,未來這幾天內,民眾會.....看完整詳解 |
3F
|
4F
|
5F cope79268(繼續拚 大二下 (2019/05/23)
釋字第666號解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 憲法第七條所揭示之平等原則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 ,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法律為貫徹立法目的,而設行政罰 之規定時,如因處罰對象之取捨,而形成差別待遇者,須與立法目的間具有實質關聯,始與平等原則無違。 ...... 按性交易行為如何管制及應否處罰,固屬立法裁量之範圍,社會秩序維護法係以處行政罰之方...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