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所規定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用語,與下列何種原則不符?
(A) 法律優位原則
(B) 法律明確性原則
(C)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D) 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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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1225), C(31), D(71), E(0) #262941
統計: A(69), B(1225), C(31), D(71), E(0) #262941
詳解 (共 3 筆)
#323470
因為什麼是欺壓善良 什麼是品性惡劣 什麼又是遊蕩無賴
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都是主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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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17
釋字636內容就有提到啦~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之規定,以及第五款關於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之欺壓善良、第五款規定之品行惡劣、遊蕩無賴均屬對個人社會危險性之描述,其所涵攝之行為類型過於空泛,非一般人民依其日常生活及語言經驗所能預見,亦非司法審查所能確認,實務上常須與強暴、脅迫、恐嚇等行為或與同條文其他各款規定合併適用。此基本構成要件所涵攝之行為內容既不明確,雖第五款另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破壞社會秩序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習慣」,亦不能使整體構成要件適用之範圍具體明確,因此上開欺壓善良及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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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891
Why 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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