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47
依本條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權屬為直轄市、縣 (市) 有。
前項土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補償費發給完竣或依法提存後
十日內囑託該管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其為出租耕地者,並應辦理租約註銷
登記。
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一併收買地上建築改良物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權屬為何? (A)國有(B)直轄市、縣(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