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德國公法學者耶律涅克(G. Jellinek)以國民對國家地位(Status)的區分,當國民對國家處於消極的地位時,係指國民對國家的何種權利或義務概念?
(A)自由權
(B)受益權
(C)參政權
(D)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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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29), C(42), D(61), E(0) #198656

詳解 (共 1 筆)

#1548353

積極的關係:國民權利

人民對於國家,並非以國家消極的不干涉其自由為已足,更可以積極

的要求國家行使其統治權,以增進自己的福利,是為積極的關係。


消極的關係:國民自由

人民在國家統治權行使的範圍以外,有其自主的權利,不受國家統治

權的支配,是為消極關係。

 

被動的關係:國民義務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國家的意思,人民祇是以國家的意思而

為轉移,換言之,人民須絕對服從國家統治權的支配,是為被動關係。 

 

主動的關係:國民統治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人民的意思,國家則是以人民的意思為

轉移,換言之,人民以國家一份子的資格,可以參加國家意思的決定

,而為國家統治權的行使,這便是人民對於國家的參政權。


故當國民對國家處於消極的地位時,指的便是(A)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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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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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權4層級-【消極型】V.S【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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