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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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 Hang Wu 高三下 (2011/07/13)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款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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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已上榜_再戰高考)唯勤是 大四下 (2017/07/23)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第3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A),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D)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B),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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