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未來規劃哪些教保機構或業務是由教育部主管? (1) 托嬰中心 (2) 幼兒園 (3) 課後照顧中心 (4) 居家式照顧服務
(A) AB
(B) BC
(C) ABC
(D) 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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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1151), C(73), D(176), E(0) #218551

詳解 (共 10 筆)

#610459
我在學校教授講的 然後我理解的內容如下:(有錯可以提出來 謝謝 :D)
本來是要規劃 兒照法(0~12) 可是後來因為金費還有一些東西難以統整 所以被捨棄了
改為幼照法(2~6歲)! 基本上內容跟兒照法差不多 但年齡改為2~6歲
所以現在12歲以下的孩子照護 有兩個法在保障(分別是幼照法 跟 兒童及少年福立與權益保障法)
而原本全部歸在兒照法服務範圍就分下去這兩個法予以保障:
幼照法: 2~6歲幼兒、社區互助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居家照顧、課後照顧、托嬰服務

所以這題現在應該答案是錯了!!!!!!! 我剛剛完全選不出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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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705

回樓上~~8F說的正確無誤

教育部→課後照顧中心、幼兒園

內政部→托嬰中心、居家式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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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877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1 條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 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教育部→課後照顧中心、幼兒園
內政部→托嬰中心、居家式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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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560
教育部→課後照顧中心、幼兒園
內政部→托嬰中心、居家式照顧服務
(出處:兒童教育及照顧法之體系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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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006

抱歉 修正一下之前的答案~
現在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社區互助式
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托嬰中心

第23條11項:辦課後照顧服務
第25條:辦居家式托育服務

要記得以新法規為主~
因為畢竟有的新法 就不可能再考草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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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653
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

第 31 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教育需求,規劃辦理學前教育,並獎勵民間設立學前機構,,研發教具教材等服務。提供課後照顧服務

公立幼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辦理身心障礙幼童學前教育、托育服務及相關專業服務;並獎助民間幼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收托身心障礙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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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470
要自動轉換符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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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926
謝謝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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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94


兒童教育及照顧法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不同嗎??這題我不懂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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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419
請問依最新法規,八樓的答案才是正確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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