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應以何者為目標?
(A)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B)民族精神教育
(C)國民生活教育
(D)多元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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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7), B(272), C(616), D(70), E(0) #120390
統計: A(1417), B(272), C(616), D(70), E(0) #120390
詳解 (共 5 筆)
#335114
民族精神教育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
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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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338
「國民教育法第7條」
民族精神教育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
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
反覆讓不可能消失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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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733
民族精神教育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 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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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189
第1條: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第7條:國民中小學課程,應以民族精神教育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並注重其連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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