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予法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第 8 條 第一項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人至五人,由校長遴聘之。第 10 條 第一項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由校長遴聘之。
依據「學位授予法」之規定,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應置委員幾人? (A)三人至五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