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幾日?
(A)七日
(B)十四日
(C)二十八日
(D)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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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44), C(64), D(175), E(0) #299381

詳解 (共 3 筆)

#485822
第 8 條
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
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
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
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
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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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093
可是行政很忙,也不太能放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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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372

每年可以多放假一個月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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