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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班人數之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A)學前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
(B)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二人為原則
(C)國民中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四人為原則
(D)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五人為原則


答案:D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王奕笙 大三下 (2011/02/09)
第 7 條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班人數規定如下:一、學前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八人為原則。二、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每班.....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方淑娟 大二上 (2011/05/24)


就是修改法令了,才會選D啊

煩請將題目再看一遍,這樣您就會明白,不用修改選項了

謝謝您~

5F
李柏油 大一下 (2012/05/19)


我的怎麼找不到呢

6F
蚵仔煎 高三下 (2019/05/28)
第 6 條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
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人。
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人。
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
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資料來源: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6條(108.5.8)

依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