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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A)公職人員之配偶
(B)公職人員之三親等親屬
(C)公職人員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D)公職人員共同生活之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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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James Lan 大三上 (2013/01/11)
第三條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吳安 高一上 (2018/10/21)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九、法官、檢察官、戰時軍法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及檢察事務官。

十、各級軍事機關(構)及部隊上校編階以上之主官、副主官。

十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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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吳安 高一上 (2018/10/21)

第 5 條

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11F
Vicky 大三上 (2022/12/1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3 條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但依法辦理強制信託時,不在此限。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

五、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六、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前項第六款所稱之助理指各級民意代表之公費助理、其加入助理工會之助理及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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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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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