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依法銓敘合格之公務員難道就不是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嗎
感覺邏輯上有點怪
所謂公務員是指經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任用並與其發生公法上職務與忠實關係之人員。一般人民與國家機關之間的法律關係,學理上稱為一般統治(法 律)關係,而人民依法經國家考試及銓敘合格並經任用為公務人員後,即與國 家發生特別法律(權力)關係。
依據憲法第 24 條規定,在一定要件下國家有賠償責任,因而制定國家賠償法予以因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