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規,下列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何者必須報鑑輔會審議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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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芋圓QQ 大三下 (2022/09/28)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第5條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2.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3.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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