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基本法,下列何者非為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A)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B)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C)地方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 鑑
(D)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7), B(39), C(768), D(33), E(0) #206480

詳解 (共 2 筆)

#381232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8
0
#223821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 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 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 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 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 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