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本條例之獎勵,以下列重大交通建設之興建、營運為範圍:
一、鐵路。
二、公路。
三、大眾捷運系統。
四、航空站。
五、港埠及其設施。
六、停車場。
七、觀光遊憩重大設施。
八、橋樑及隧道。
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規定,下列何者在獎勵範圍? (A)港埠設施(B)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