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12 條第一項規定原則上「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又第二項明文「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然而查之規定有特別處罰過失犯之罪為以下各條:第108條(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第110條(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第163條(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第176條(準放火罪)第178條(決水侵害現供人使用或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79條(決水侵害現非供人使用或未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80條(決水侵害住宅以外之物罪)第181條(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第183條(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4條(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6-1條(使用爆裂物罪)第...
依刑法第12 條第一項規定原則上「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又第二項明文「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然而查之規定有特別處罰過失犯之罪為以下各條:第108條(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第110條(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第163條(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第176條(準放火罪)第178條(決水侵害現供人使用或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79條(決水侵害現非供人使用或未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80條(決水侵害住宅以外之物罪)第181條(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第183條(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4條(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6-1條(使用爆裂物罪)第187-2條(放逸核能、放射線罪)第189條(危害公共場所內保護生命設備罪)第190條(妨害公共飲水罪)第190-1條(投放毒物罪)第276條(殺人罪)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依據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種犯罪不處罰過失行為? (A)刑法第 132 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