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私立學校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私立學校之收入,應悉數用於預算項目之支出,如有餘款,應撥充學校基金
(B)私立學校不得設分校或分部
(C)私立學校應向學校所在地之該管法院,為財團法人設立登記
(D)私立學校校長由董事會遴選,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聘任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3), B(3009), C(418), D(220), E(0) #110579

詳解 (共 9 筆)

#562184
第 13 條學校法人應於第一屆董事長產生後三十日內,由董事長檢具相關資料,報 法人主管機關核轉主事務所所在地之該管法院,為財團法人設立登記。
12
0
#315125

這題是問何者不正確, 所以, C是正確的.
3
2
#1354286
哈哈~~實踐大學高雄分部很多這樣的例子阿
1
0
#576313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497213

私立學校法 民國 100 12 28    6  私立學校得設分校或分部。 前項分校、分部之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最新的法規已經修改,所以(B)也是正確答案,請阿摩修正!


 

0
1
#314992
C為何不對?
0
0
#515710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不是問不正確的嗎? 答案應該是B吧 

 6 條 私立學校得設分校或分部。
0
0
#501384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562140
如3&5樓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