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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8743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8743

年份:101年

科目:民法

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生母得於多久期間內,對生父向法院提起認領子女之訴?
(A)無期間之限制
(B)自子女出生後七年期間
(C)自子女出生後一年
(D)自子女出生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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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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