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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依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主刑?
(A) 沒收
(B) 罰金
(C) 拘役
(D) 死刑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李玉傑 大三上 (2013/10/30)
沒收是刑法的從.....觀看完整全文,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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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Nan.Fighting 大一上 (2021/06/04)

刑法 第32條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5F
努力把生活變好 高三下 (2024/02/11)

總則 

刑法第二條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6F
海賊王 大一上 (2024/02/27)
主刑口訣:死無有拘罰
 
「沒收」性質,維基百科說明如下:
沒收是刑罰,而沒入是行政罰,兩者性質不同。 沒收是除刑罰與保安處分外之第三種制裁。 與舊制不同,沒收不再屬於從刑而是保安處分與刑罰之外的第三種法律效果,因此不以主刑的存在為必要。 在新制之下,沒收之適用不在以行為人之行為具不法與罪責為必要,僅當行為人之行為屬於刑事不法,即可能有沒收的適用。
 
中華民國刑法第36條明文規定: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刑法須完全遵行法律保留原則、罪刑法定主義。那麼36條中僅指出「從刑為褫奪公權」,未提及的其他的法律效果就不算數,所以從刑就只有褫奪公權。
 
過去「追徵、追繳或抵償」為從刑之相關規定,經修法後已刪除。目前僅褫奪公權為從刑

依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主刑? (A)沒收 (B)罰金 (C)拘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