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法令規定,教師得組織及加入下列何種團體? (A)工會 (B)教師會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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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楊涵如 小一上 (2013/05/11)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賦予教師可以組產業及職業工會的法源依據,但仍不能組企業工會,也不能罷工。全國教師會表示,長期以來教師團體努力爭取完整的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罷工權),但現在通過的《工會法》限制太多,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教育部表示,新通過的《工會法》修正草案,最快將從明年起實施,未來教師不但有團結、結社權,也有協商權,但因部分教師權益另有教育法系規範,因此,不是所有事情都可協商,例如教師的薪資是由薪資待遇條例規範,就不能協商,但是授課節數等工作條件,則可進行協商,因此,教育部將配合修正《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及《大學法》等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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