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有關旅行業繳納之保證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證金金額由財政部定之
(B)原已核准設立之旅行業不適用保證金之調整
(C)旅客及其他相關行業對保證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D)旅行業未繳足保證金,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廢止其旅行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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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 C(39), D(141), E(0) #750395
統計: A(3), B(2), C(39), D(141), E(0) #750395
詳解 (共 2 筆)
#1264577
第三十條
經營旅行業者,應依規定繳納保證金;其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金額調整時,原已核准設立之旅行業亦適用之。
旅客對旅行業者,因旅遊糾紛所生之債權,對前項保證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旅行業未依規定繳足保證金,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廢止其旅行業執照。
經營旅行業者,應依規定繳納保證金;其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金額調整時,原已核准設立之旅行業亦適用之。
旅客對旅行業者,因旅遊糾紛所生之債權,對前項保證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旅行業未依規定繳足保證金,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廢止其旅行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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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055
A 由交通部定之
B 當保證金調整,原已核准之旅行業也應隨之調整
C 僅旅客有優先受償之權
D 3個月內沒繳納,將廢止旅行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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