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相關法令規定,國民小學教師從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幾小時為限?
(A)4 小時
(B)6 小時
(C)8 小時
(D)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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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9), B(152), C(3568), D(150), E(0) #224230
統計: A(269), B(152), C(3568), D(150), E(0) #224230
詳解 (共 6 筆)
#22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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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 (一至十、十二至十五略) 十一、因教學或研究需要,依服務學校訂定之章則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於授課之餘利用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週在八小時以內。但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之公假時數得酌予延長,不受八小時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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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429
全時進修、研究>>>>公假
部分時間進修、研究>>>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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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8893
第 7 條
全時進修或研究給予公假,並以一年為限。
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者,或一次性之其他專業發展活動,得不受八小時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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