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乃國民小學校務會議任務之一。所謂校務重大事項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校長交議事項
(B)教師重大懲處事件
(C)校務發展計畫
(D)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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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2), B(9427), C(142), D(301), E(0) #224237

詳解 (共 6 筆)

#228244

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之訂定或修改。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之訂定或修改。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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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142

樓上的,沒有錯!

教師重大懲處事件是在教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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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14
教師重大懲處事件是在教評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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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117
第 16 條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五、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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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879
校務會議公開懲處也太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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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753
第 16 條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五、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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