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備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
(A)滿二十歲之自然人
(B)胎兒
(C)法人
(D)行政機關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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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083), C(52), D(110), E(0) #386081

詳解 (共 1 筆)

#1058904
行政程序法§21
有行政程序之當事人能力者如下: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四、行政機關
五、其他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

在「具備民法上之權利能力為必要」之前提下,才能具有當事人能力喔!故胎兒當然是沒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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