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訴訟移送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應將訴訟移送至其他法院者,應暫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徵收其訴訟費用
(B)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原告未繳納前,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補繳後始得為移送裁定
(C)應以裁定移送訴訟至其他法院,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由為移送之法院決定適當之受移送法院,原告不得指定法院
(D)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之法院認其亦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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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6), B(308), C(661), D(1625), E(1) #386321
統計: A(266), B(308), C(661), D(1625), E(1) #386321
詳解 (共 10 筆)
#774902
(A) 依受移送法院應適用之訴訟法定其訴訟費用之徵收。(受移送法院適用之訴訟法)
(B) 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行政法院未加徵收、徵收不足額或溢收者,受移送法院應補行徵收或退還溢收部分。(原行政法院裁定移送訴訟後由受移送法院補行徵收,移送前所生之訴訟費用視為受移送法院訴訟費用之一部分 。)
(C) 行政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院。數法院有管轄權而原告有指定者,移送至指定之法院 。 (原告得指定法院)
看完法條後整理出來的答案,
如有誤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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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624
(A)行政法院應將訴訟移送至其他法院者,應暫依受移送法院應適用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徵收其訴訟費用
(B)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原告未繳納前,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補繳後始得為移送裁定
→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行政法院未加徵收、徵收不足額或溢收者,受移送法院應補行徵收或退還溢收部分。
(C)應以裁定移送訴訟至其他法院,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由為移送之法院決定適當之受移送法院,原告不得指定法院
(C)應以裁定移送訴訟至其他法院,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由為移送之法院決定適當之受移送法院,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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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544
| 第 12-4 條 | 行政法院將訴訟移送至其他法院者,依受移送法院應適用之訴訟法定其訴 訟費用之徵收。移送前所生之訴訟費用視為受移送法院訴訟費用之一部分 。 應行徵收之訴訟費用,行政法院未加徵收、徵收不足額或溢收者,受移送 法院應補行徵收或退還溢收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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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217
(D)
行政訴訟法 第 12-2 條
行政法院認其有受理訴訟權限而為裁判經確定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之羈束。
行政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
訟權限之管轄法院。數法院有管轄權而原告有指定者,移送至指定之法院。
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之法院認其亦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以裁定停
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受移送之法院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再行移送至有受
理訴訟權限之法院。
當事人就行政法院有無受理訴訟權限有爭執者,行政法院應先為裁定。
前項裁定,得為抗告。
行政法院為第二項及第五項之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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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908
A:12-4 第1項 依受移送法院之訴訟法(例如移到民事庭就用民訴法)
B:12-2 第5項
C:12-2 第2項 原告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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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542
| 第 12-2 條 | 行政法院認其有受理訴訟權限而為裁判經確定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之羈 束。 行政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 訟權限之管轄法院。數法院有管轄權而原告有指定者,移送至指定之法院 。 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之法院認其亦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以裁定停 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受移送之法院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再行移送至有受 理訴訟權限之法院。 當事人就行政法院有無受理訴訟權限有爭執者,行政法院應先為裁定。 前項裁定,得為抗告。 行政法院為第二項及第五項之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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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8
C -原告得指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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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950
ABC是錯在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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